市武装部颁布通令表彰韦星、刘智明等民兵轻舟分队队员


 

 

 

9月21日,市武装部颁布通令表彰市交通局韦星、刘智明等8名轻舟分队队员。韦星、刘智明作为我市民兵轻舟分队的队员,在抗击台风“派比安”斗争中,冲锋在前,不畏艰苦,不怕疲劳,连续作战近14个小时,水域总航行4000多公里,为抢险救灾、转移被困群众发挥了积极作用,受到了军地领导的称赞。

(罗向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