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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、省、阳江市有关文件精神,市交通局、公安局、监察局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在全市联合开展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,重点整治如下违法违章行为:
一、车辆超限超载、“大吨小标”和非法改装车辆;
二、未领取行车牌证、营运证件和营业执照的“黑车”、“黑户”从事营运的;
三、使用套牌、假牌客车从事营运的;
四、到期报废车辆继续行驶、农用车载客营运的;
五、私设站点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等严重违规行为;
六、旅游包车违反规定揽客、兜客、上下客及其管理问题;
七、货运代理(代办)和配载市场中的无证经营、垄断货源、居间盘剥和相互压价、恶性竞争等不法行为;清理取消货运业务中存在的不合法、不合理收费;
八、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;
九、偷逃交通规费车辆。
凡有以上违法违章行为的,要立即纠正、停止,否则,联合执法队将依法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阳 春 市 交 通 局
阳 春 市 公 安 局
阳 春 市 监 察 局
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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